发布时间:2022-05-05 14:55:23 浏览次数 : 217
?。?016年4月7日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0年11月29日《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行为,?;と嗣裆撇凸舶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て骷捌淞拥继宓裙钩傻?,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さ脑?。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七条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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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邮吕椎绶阑ぷ爸眉觳夤ぷ鞯娜嗽庇Φ本弑咐椎绶阑ぷ爸眉觳饽芰?;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ㄋ模┚哂欣椎绶阑ぷ爸眉觳庵柿抗芾硖逑?,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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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诶椎绶阑ぷ爸眉觳獾淖ㄓ靡瞧魃璞赣Φ本ǘ屏考於ɑ辜於ɑ蛘咝W?,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ㄒ唬┚弑咐椎绶阑ぷ爸眉觳饽芰Φ娜嗽?,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ǘ┙昴诳沟睦椎绶阑ぷ爸眉觳庀钅坎簧儆诙俑?,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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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ㄒ唬┚弑咐椎绶阑ぷ爸眉觳饽芰Φ娜嗽?,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ǘ┚哂新阆嘤际醣曜嫉淖ㄒ瞪璞福ǜ奖?)。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独椎绶阑ぷ爸眉觳庾手噬昵氡怼?附表2);
?。ǘ蹲ㄒ导际跞嗽奔虮怼?附表3),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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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瞧?、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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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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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甓鲆陨侠椎绶阑ぷ爸眉觳庀钅康南喙刈柿?。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